尊貴的達摩祖師老爺爺及黃老師:
您們好!
在《靈學問與答》中有提及,東方靈界規範,頭七到七七裡逢七時段,過往者靈体可返回陽間探視親人。
靈界是否有規範,其直系卑血親守孝當以四個月為期,四個月內不宜探訪友人。四個月之後,即解禁,即身不帶有喪煞了。
懇請黃老師解惑,無盡感謝您♥️
綜合復習《靈學問與答》的結論:
1。四個月喪事為期,自然有喪煞,避免不了,也無法令喪煞消失無蹤,務必潛心沉穩慎重以對。
2。親人參與喪禮,即帶喪煞。凡此,四個月內,不宜去別人或朋友家,不論是拜訪、探病、慰問,或做客、借宿等緣由,更要避免去有喜事的或有身孕的、剛生產的人家做客,使人沖煞,極為不妥。
3。四個月過後,喪煞解除。
另外,靈界規範,新婚四個月,懷孕初期的四個月,生產未滿四個月,也有沖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