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換機車行老闆借的機車上下班,我都騎30-40時速,因為老車煞車會滑無法立即煞停。 下班途中我在雙線單向道車道靠左側前進,當時下班車量變多,騎我前面的女騎士從中間打方向燈直接靠左停(要迴轉),等我反應要閃,煞停往旁邊時就撞到女騎士機車屁股,她就直接被往前滑鏟。 騎車騎六年,也都是熟悉路道,這個月就兩次了。第一次我認了,第二次她x的打方向燈不是提前打?可以直接打就轉? 她路中直接想迴轉也違規,還說我沒保持車輛安全距離? 以後我換比較車輛多道路騎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