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玲您好:
我想就著版主的回覆,提供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不恰當之處,再請版主斧正。
【一】「濫好人」不是「好人」,不要搶著幫別人負責任
以前我們會認為「行善最樂」,於是會熱心幫助別人。但如果幫得太多,幫到別人養成習慣,反而認為那是你應該做的,那就成為「濫好人」了。
人生是一間「有限公司」,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負擔別人的「無限責任」。如果幫助他人的後果,超過你可以承擔的範圍,或是當你意識到他人已「習慣成自然」,那麼,請不要搶著為別人負責。
【二】「自私」和「自保」有很大的差別
舉個例子:路上你看到老人家被車撞,肇事者逃逸,你會怎麼做?
許多人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會選擇置之不理,是怕家屬誤會自己是肇事者,自己的好心反而帶來麻煩事。但如果協助叫救護車時,看看附近有沒有店家可以當自己的證人;或是自己一邊協助一邊錄音或錄影存證,是不是有可能既幫助他人,又讓自己免於麻煩?
現在是亂世,幫助別人有時會讓自己遭受無妄之災。但這個社會還是需要相互幫助才會有正向的力量,所以在幫別人時如何自保,或選擇適當的人來伸出援手,是我們要好好研究的藝術。
【三】「被討厭的勇氣」不是「做自己的勇氣」
現在是靈體顯性的世紀,幾乎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主張是對的,並且想要說服別人認同,許多口舌是非就是這麼來的。於是,怎麼堅持自己的信念同時又尊重他人的看法,這樣的態度拿捏就需要學習。
而在堅持自己信念的同時,一定會讓不認同你的人不開心;對方會有什麼不開心的舉動,也不在你能控制的範圍。如果要讓對方開心而扭曲自己的價值觀,那就是被對方情緒勒索了。
以上是小妹的看法,請小玲參考。若有不妥,還請版主指正。
小妹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