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主神、黃老師好, 想請教,我們的家人一般而言是今世相遇。那麼在愛情的議題上,我們對所遇見的人、與我們建立關係的人,在靈體與肉體的影響層面分別是什麼呢?還是就靈體特質、因果、天職等因素複雜地相互影響呢?
簡單的說,一家人都是這世的緣分當家人,家人中每個人都各有靈性各有前世因果,所以,每個人都是靈體顯性的個體,大家彼此都沒有任何個方面的交集,都是各想各的,唯有後天的10%父母遺傳10%家庭教育有共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