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今日我的房客说将房子转租出去了,让我为新房客承担物业费。她曾问过我如果转租出去后,房租收多少。我说每月2100元。今天她却说「当时你没说不含物业费啊」…… 让我很无语,因为当时谁都没有提过「物业费」三个字,她只问的房租、我就回答的房租,现在却跟我玩文字游戏。
所以想请示主神,以后遇到这种奇葩,我该如何应付或对付?
主神指示.你才是奇葩.這樣的房客你也能接受.你不是自找麻煩?
冤枉。
主神,一年前她找到我時,並不是這樣的啊,如果當時她就這樣,我肯定不會租給她
神尊说得极是,真滴不要自找麻烦。
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租客,深有感触。
父亲将部分楼层租给了房客,有天我回家看到阳台上聚了好多人,似乎出了大事,我赶紧上去,果然,是上下楼房客打架,其中一个发酒疯找茬打了另外一个。表明身份后,他居然也要跟我打,结果我比他还凶,被镇住了,同时要求他立即搬出去,警察随后也来了,事情慢慢平和下来。据了解,发酒疯的已经不止一次闹事了,警察也不是第一次上门。我们从灵学知识中得知这酒后发疯的隐情。
询问我父亲,怎么会让他住进来,父亲说他是个公交司机,有正当职业,经人介绍来的。我劝父亲务必要让对方尽快搬出去,父亲有恻隐之心,说平常人也不错,慢慢感化他,再看看。
不久便又发生了更加离谱的事,酒后狂打他怀孕的妻子,刚好又被我碰上了,手上还提着五斤多的白酒,还说要杀了他妻子,为防意外,我只能耐着性子陪他聊天,缓和情绪,但我回过头来赶紧劝父亲找个理由限期对方搬出去,父亲也同意了,家里终于统一了思想。
后来我听母亲说,他搬到其他地方后,不久就出了大事,起因依然是发酒疯。
所以,接受灵学的我们,哪怕之前没啥问题,如果啥时感觉不对劲,还是要相信自己,坚决果断为上。
仅供参考。
lesson敬上
zh_yf,
看來並不冤枉啊,她問你轉租出去的租金是多少
當時你就應該告訴她,不可轉租
你卻告訴她租金是2100
你果然才是奇葩 :D
@哈哈
我一直同意她轉租,沒說不能轉。
但租金是2100/月,請問有什麼問題?
補充說明:
此租客租期到5月31號,如果她能轉租出去,等我幫我找好了新租客,2100/月的租金也是給我的。
zh_yf,
原來你是同意轉租,
我則是就不讓房客轉租的情況而言,就不適用了
房子是你的,問題也是你的
我當然沒問題 :p
@哈哈
呵呵
zh_yf好。
依物业管理部门的角度,物业费通常是与房东协议约定或默认由房东承担,但在实务中,房东会以协议或者口头约定的方式,由承租人即房客承担。如果有协议约定,那你是明摆着吃亏了,如果仅是口头约定,对方失信提包走人,那你是吃了个闷亏了。对方或有心,或无意耍了你一把,此刻的你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既已吃亏,转个念,吃一堑长一智,又何尝不是好事呢?放下吧。
zh_yf
我覺得你可能不大重視"合約"這個具法律效益的程序,這樣你有朝一日會吃虧的!
既然租約快到了,原房客搬走就好了,為何還要續租轉租?
轉租之後,新房客有跟你打合約嗎?
原合約到期已失效,如果你又沒有打新合約,那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律也沒辦法幫你的。
千萬別因一時的偷懶而自找麻煩啊!
想當包租公,就得專業一點,把每次找新房客的SOP老實走一遍,才能找到優質房客,你也才能當永續包租公。
個人意見是租約這東西要白字黑字寫清楚,免得口跟鼻拗。如果對租務條例並不熟悉或無法處理難搞的租客,另一選擇是找一家信譽良好的物業管理公司處理出租物業租客,他們自有方法對付,管理費是少不了,但可換來某程度上的可安枕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