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神觀世音菩薩,達摩祖師,黃老師,向老師和各位工作人員好。
現時美加政府已通過由醫生協助下結束生命來提早結束生命以减輕疾病帶來的痛苦(安樂死),想請神尊老師解答:
1。 未認主報到的靈體會否被送到枉死城直至陽壽完结?
2。 而已認主報到的靈體是否可以直接返回靈界而不需受懲罰?
3。 神尊如何看安樂死?安樂死是否等同自殺?
4。 而執行安樂死的醫生是否需要承擔共業/殺人惡業?或這只是一份工作並不需要承擔因果?
謝謝。
1.是.
2.對,主神直接接回靈界.
3.國家法令合法的,靈界選擇尊重.不等同自殺.
4.只是一份工作並不需要承擔.
請示 神尊 及 黃老師
安樂死 只要是國家法令合法的,靈界選擇尊重.不等同自殺 這一項有沒有國籍之分呢?
如果本國不合法而至外國合法國家實施,是否等同自殺?
謝謝
如果本國法律規範沒有禁止到外國合法國家實施.就不是自殺.
靈界神尊的包容性和彈性真是與時俱進。
本來想上來問的
沒想到有人己經問了
又多學到新的靈學知識了
謝謝主感謝主
人間江湖再見,
這是最深的祝福,對於兄弟,
那些不消言語,即了然半生悲喜的,患難兄弟。
他們總認出我來,拜靈的世紀所賜,
雖早換了容顏。
天南地北都能聊,我們是群體的世代。
大多講的是臺灣,弱冠渡海,爾來大半輩子。
當然還是會提起,年少時的故人故地,
是不是正雪雨霏霏。
最津津樂道,莫過於赴臺行,
九死一生,我們卻相視微笑,在七十年後。
是和主神約好的,投胎前。
揮手道別,彼此明白,
這約略就是今生,最後一面,他們已邁向歸程。
江湖再見,說著,以心,以靈的音頻。
惟有回靈界,末日後的人間方能再會,
所以是,最深的祝福。
小狗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