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主神、黃老師及工作人員您們好: 這是我第二次回到公司上班,上班不到一個月還是選擇再次離開,實在無法忍受同事在沒有老闆監督的公司明目瞻胆下長期私吞大筆現金及禮券,沒辦法理解在她得了胃癌身體狀況不佳時老闆還願意讓她再次回到公司上班,不是應該要懷抱感恩嗎? 實在無法忍受她把公司當提款機使用,心理非常掙扎要不要將此事告知老闆,懇請主神指引!
主神指示,你可以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