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神九天玄女,黃老師您好
今天跟一個失聯卅多年的同學見面,
令人心疼的是她出家十多年了,她自己說是來還情債的(親情愛情),債還清後皈依佛門清心寡慾生活自在.
請問 :
她没有固定收入,年紀到了,有時要吃葯看病的.我當她是我最要好的同學想幫助她,
我是否可以像捐款給某些機構一樣的毎月固定捐一點錢給她?這樣算不算供養出家人?有違向老師書中所著?
謝謝
向老師書中是要告誡大家,要有正確的觀念才能保護自己,不是盲目的幫忙或是供養而擔到共業,讓自己受害。
只要你可以確認是有意義的幫忙,知道供養對象與費用的用途都是正當性,當然是可以。
謝謝老師解惑,我可以安心的幫助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