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示金母娘娘,靈兒現在一直在跟先生談離婚、小孩、房子等問題,一人一個監護權,但兩個小孩必須住婆家直到18歲法定年齡,我有探視權,但我怕先生或他家人到時反悔不讓我見小孩,所以我必須把探視權寫清楚對我才有保障,但先生卻要有時間限制和我不配合就必須放棄監護權,還有男生不能改母姓我懂,但我為了不要讓先生吃死死,所以我沒答應,至於房子他要全權處理,我會擔心,所以今晚談到破局了!他什麼都要暫贏面,還威脅我說要把小孩轉學和搬走,要跟我分居,然後由法院判決,請求金母媽媽幫幫靈兒好嗎?先生常用威脅來對付我,所以我決定要把兩個小孩的監護歸我,可以嗎?
主神指示,你們夫妻自己決定要離婚,離婚是在解決問題,而不是在爭奪戰自造問題.三思.
Dear 愛,
看到你的文,勾起多年的回憶,雖不清楚你們夫妻不合的細節
還是想先勸你放下,因為夫妻爭奪戰的結果是三輸,不只是雙輸而已,
小孩捲入大人的戰爭時是最可憐的,受的傷是我們看不見的
將來後悔也來不及!
看你急切的表達需求知道你心很苦
應該還有可以做的努力及嘗試的不同道路
不知你是否跟公權力或婦女基金會求助過,現在的女人不再是弱者了
但絕不是說用力搶小孩是對的,小孩不是財產有他們自己的想法和權利
好好和小孩溝通,告訴他們爸爸媽媽個性不合但都不想丟掉他們才會變這樣
孩子不是你們談判的籌碼,生下了他們父母倆都要負責,不能隨便否定另一個人的權利
分享來自西方的東方女人我的經驗看法
加油! 不是要妳忍耐而是再多努力溝通,不要讓孩子成長中留下太大的遺憾
祝福你
成長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