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神耶穌、三聖佛、觀音菩薩、黃老師&向先生和蘇小姐,您們好~
有一件事情想懇請主神給我指引,我公司有一業務主管,這些年來他個人的經濟狀況一直出問題,因為家庭因素造成他也積欠銀行債務,我常常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文,這位員工也常常發生車禍,最近這次嚴重到對方住院,甚至有官司訴訟..他是公司的元老,因此我先生對於這位員工,一直伸手援助,目前他也積欠公司一些錢,最近半年他的工作態度越來越不穩定,常常無故請假,但這業務仍有他的專業知識與客戶之間的人脈,沒有功勞也是有苦勞。我先生對於他還是有一份情在,一直認為有其他新業務的競爭下,他會有所警惕..。我與先生對於這業務的意見不同。我不知道我該怎麼做,總覺得這是一各很嚴重的問題,想懇請主神們,給我指引~
我是不是該堅持把他欠公司的債務以每月薪資慢慢還清呢?另外我們是不是該把這位業務的負責業績範圍轉移給其他人呢?這樣對公司才是正確的呢?
另外,再請教幾年前公司有一惡質客戶惡性倒閉虧欠貨款,我們有做申請假扣押,當時也扣到了一些錢,法院也做了分配,我公司可以分配到大部分,但是今日又再次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竟然出現了新的債權人--國稅局,因為惡質客戶也積欠了稅款,因此我公司將無法分配到任何一毛錢,想請問主神關於這案子,我是不是無法再做任何努力,感覺很無奈,等了幾年的結果,卻是這樣...
拜託主神給我一些指引,拜託了~
你提出的問題均屬人為因素,建議你循法律途徑了解處理。
我是做出納業務的,本單位也是有一堆人欠錢法院通知扣薪,基於國稅優先(所有欠國家的錢如所得稅、牌照稅、罰款均算),所以其他扣款暫停先還國稅,待國稅還完後再繼續扣還,但債務人通常不繳稅,所以常會有新的國稅產生,你可以去電發薪單位詢問所欠國稅有多少,每月能扣還的金額是多少,計算一下什麼時候還完,就可再扣還你們了。就你順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