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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靈体允許出來

從二十一世紀開始,靈体成為了陰界、陽間、神界三者之間互動運作的主体,人的一生,並受著靈体的絕對主導。但是,過去數千年以來,人們並不強調靈体,也不懂靈体。而對新的鉅大改變,要如何讓大眾去認識靈体?去体會靈体的存在呢?
於是,這個「靈的世紀」裡,靈界予靈体最大的權限—只要能夠讓肉体知道有靈体的存在,無論靈体使用什麼方法,都是靈界所許可的。
既然靈界寬鬆且寬容的允許靈体用各種方法來證明衪們(靈体)無形世界的存在,靈体當然便會利用機會來製造一些問題與現象,以展現衪們存在的事實。
因此,在靈体蓄意故意的作弄下,許多人便會發現,有太多「莫明其妙」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只是,當人們還未充分暸解靈体以前,並不知道,也無法想像,發生在自己身上許多不可理喻的事情,原來只是自己的靈体出來逗弄肉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