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四:前世今生
●經歷:
王女前三世在日本,擅長舞蹈並以教舞蹈為生。有一學生極具舞蹈天份,王女欲培養其為接班人,並有惜才之心傾力相教。未料一年
後,學生家中發生變故。無力支付學舞費用,決定放棄習舞,並須出外打工。王女不捨,乃極力遊說學生家長,並主動表示願意外出募款,助學生習舞、出國進修等等。學生家長深受感動而同意。未料,王女於四處募款的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下半身成殘。
該學生感念老師之知遇,乃義務照顧王女達十二年之久。直至王女過逝,並為王女戴孝送終。
該學生服待老師十二年,王女欠下學生情債。因果中已知該學生於王女此世出現。向王女索回十二年情債。
王女寫下三個名字,問是否其中之一。我不假思索指出其中一名,並稱其為王女此世之丈夫。
王女濠淘大哭。她說:她先生擅長國際標準舞,並且開班授舞,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結婚第十二年,先生突然要求離婚,無任何理由,也無任何爭吵、糾紛或是外遇。她先生也說不出個理由來,只一再覺得無法共同生活。
王女說:婚姻期間十二年來,我侍候他像個皇帝。他卻說不出要分手的理由。我從不違逆他的意思,同意離了。但三年來,我問過命相卜卦,想找個答案,想挽回。如今終於知道緣由。
●解析:
此為標準"相欠債"型的因果模式。我告訴她:情緣已了。他助你十二年;你也整整還他十二年。不必挽回,也挽回不了。因為情債償還就是如此。我告訴她:妳還有一段後緣,好好把握。王女在大學專修舞蹈。目前服務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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