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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頁
  •  壹:時事篇
  •   (一)從輪迴探討禽流感的自
        體防衛(2005/10/31)
  •   (二)21世紀渡化眾生的新觀
        念(2005/11/16)
  •   (三)從靈的問題探討修行與
        信仰(2005/12/5)
  •   (四)從靈學角度探討疾病的
        真相與治療(2006/2/4)
  •   (五)許給孩子一個平安順利
        的成長(2006/4/13)
  •   (六)農曆潤七月,該如何拜
        (2006/7/9)
  •   (七)新新人類應有的求職觀
        (2006/10/29)
  •   (八)讓中高齡的人有個安祥
        晚年(2006/11/30)
  •   (九)留下歷史見証
        (2008/4/3)
  •  貳:探索篇
      一:前世今生
  •    (一)因果與輪迴
  •    (二)徬徨人生
  •    (三)問靈與重生
  •    (四)守護之神
  •    (五)健康
  •   二:探索與真相
  •    (一)除陰靈
  •    (二)渡嬰靈
  •    (三)祖先騷擾
  •    (四)解冤親債主
  •    (五)渡亡魂
  •    (六)其他
  •     (1)改運
  •     (2)補財庫
  •     (3)退婚離婚之斷緣
  •     (4)收驚收魂魄
  •  參:修行篇
  •   一:修靈與修行
  •   二:21世紀修行的具體內涵
  •   三:禪修
  •   四:跨世紀的人神新互動與
        修行觀
  •   五:四面佛的慈悲
  •  肆:個案分享區
  •   個案一:黑道大哥與女友
  •   個案二:前世拒婚,此世
          無心家庭
  •   個案三:特殊的卡陰
  •   個案四:前世今生
  •   個案五:因果的影響
  •   個案六:來問婚姻
  •   個案七:欠情債的小姨命格
  •   個案八:個性與因果
  •   個案九:祖先騷擾
  •   個案十:養小鬼
  •   個案十一:情關與惡霸
  •   個案十二:同性戀
  •   個案十三:義父之怒
  •   個案十四:祖先、符咒之害
  •   個案十五:祖先干擾阻姻緣
  •   個案十六:因卡陰而犯錯
           的孩子
  •   個案十七:卡魔和卡陰
  •   個案十八:卡魔
  •   個案十九:動物靈
  •   個案二十:被換靈的孩子
  •   個案二十一:天下父母心
  •   個案二十二:下符養小鬼
  •   個案二十三:特殊的卡魔又
            卡陰
  •   個案二十四:請神容易送神
            難
  •   個案二十五:因果清算與因
            果報應
  •   個案二十六:亡夫長相隨
  •   個案二十七:來償債的修行
            人
  •   個案二十八:陷在困境裡的
            催眠師
  •   個案二十九:身心靈老師的
            迷惑
  •   個案三十:狗靈的孩子
  •   個案三十一:癌症病人
  •   個案三十二:無解的招魂符
  •   個案三十三:自我膨脹的修
            行者
  •   個案三十四:認同我們,
            再來諮詢
  •   個案三十五:出家人的困惑
  •  伍:親身見證區
  •   一:醫學與靈學結合治病的
        真實故事
  •   二:生死判官
  •   三:與魔對抗的心路歷程
  •   四:信仰的智慧
  •   五:亂了調子的陰界高人
  •   六:浙江媽媽的經歷
  •   七:教訓
  •   八:從劫界中重生
  •  

    個案十六:因卡陰而犯錯的孩子(2007/7/14)


      一位滿臉滄桑的媽媽帶著23歲的孩子,來向老師求助,才坐定下來,老師便說:卡陰了!

    老師說:難道你沒有感覺?很久了耶!

    媽媽跟兒子都一副一臉無辜的樣子

    老師說:長期下來你不覺得自己精神不好,恍神,不能集中,情緒不穩定?

    媽媽:是有這些現象。

    老師說:還會絕得腰痠,腳軟無力,肩痛,背重?你已有憂鬱症的傾向了!

    兒子:我只是覺得身體不太對勁。

    老師說:你還會覺得悶,快樂不起來。

    兒子:……。

    老師說:你有祖先問題,是雙姓和過房方面。另外你想想有沒有發生過車禍,五年內。

    兒子:有兩次。

    老師說:車禍後,也有卡到外陰。

    媽媽:祖先問題,去年也有師父這麼說,我們還花了十五萬去處理。

    老師說:你們沒有針對祖先干擾的「真正問題」,花再多錢也沒有用。反而可能適得其反。例如,妳胃痛,孩子卻帶你去看眼睛,妳不是要更生氣嗎?

    媽媽:現在我兒子遇到官司,今年初他再網路上認識一位15歲的女孩,發生關係後,對方大開口,要求賠償300萬。

    老師說:問題的發生,不是他自己的錯,因為卡陰,祖先問題等等。他為什麼會做這種事,自己也迷迷糊糊,他自己也很無奈。

    媽媽:四個月前,他又被公司解雇,現在沒有工作,成天不知幹什麼好。 老師問這個23歲的大孩子:你有什麼想法?

    兒子:不知道,我不想被關。

    媽媽:我們又沒有錢和解,不知道該怎麼辦是好。

      來求助的母子,母親滿是風霜,看得出來是個受盡辛苦折磨與煎熬的媽媽。兒子則是一臉茫然與無助,消沉而落寞。老師鼓勵孩子幾個重點:

    一、 男子漢,要難得起放得下,做錯事不可恥,貴在能否知錯。貴為美國總統,柯林頓,影星成龍,都一樣會犯相同的錯誤。

    二、 消極不能解決問題,要振作面對,建議他多到圖書館翻尋相關法律書籍,找出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條件。

      可是我與老師都知道,真正冤枉的是這個大孩子,長期在卡陰與祖先干擾的情況下,莫名奇妙的桶出這個大蔞子,還茫茫然毫無方向。

      而當父母的,也確實該檢討,兒子卡了內外陰,起碼已有近10年,城日見孩子萎靡不振,恍恍惚惚,何以沒有尋求原因答案?

      當然,孩子已是23歲成年人,對法律、社會常識的無知,也要自負責任。 社會新聞的版面上,常常見到竹科或那個科學園區的科技新貴,因網交而被詐騙或陷入牢獄,毀了自己一生,連神尊都搖頭與不思。

    ●說明 :

    一、這個例子,希望給天下父母一個新觀念:相信科學是對的,但是科學不能解學一切,也不能解決一切。當發現子女「已有狀況」或「怪怪的」,但又檢查不出病症時,不妨另從靈學的角度去探討。

    二、21世紀是個因果世紀,又逢陰盛陽衰,卡陰的人越來越多,卡陰雖是個科學無法證明的現象,卻是一個存在的事實。所有經老師化解過的「卡陰者」,都會明顯覺得身心輕快,面色紅潤起來,這是不爭的明証與事實。

    法律觀點: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法律責任,到底如何?

    相關法條

    (一)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刑徒刑。

    (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女子,以略誘論。

      刑法第二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構成準強姦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條文的規定來看,只要該性交行為的對象是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行為人就會構成該罪,不論行為人是否知悉。而實務亦有認為,準強姦罪是為了保護16歲以下未成年男女,不以被告是否得知對方年齡為要件,只要被告與未滿16歲者性交即觸法。

      所以,男方可以說我不知道女方是未滿十六歲的女孩而免責嗎?答案是不行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不以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係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必要,其有姦淫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女子之不確定故意,罪即成立。因該罪立法意旨在保護少女之健康,祇以女子被姦淫或猥褻時事實上未滿十六歲為已足,犯人對此有否認識,均不影響犯罪之成立。而且被害人為十四歲以上十六歲未滿之女子,其關於性行為之意思決定能力尚未完備,故不以該性行為之發生業經被害人之同意而得卸免刑責。

     

     最後更新: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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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無等等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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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

    即說咒曰

    揭諦揭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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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羅僧揭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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